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贯彻实施“两法”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赖尚造答本报记者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两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两法”是保障民生问题的重要法律,也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两法”的颁布实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必将有力促进“创新台州”、“和谐台州”建设。在新的一年里,本报记者就如何贯彻实施“两法”问题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赖尚造。
记者:我们应该如何充分认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赖尚造:“两法”的颁布施行,对于扩大就业,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质量,推动劳动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劳动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活动,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所以,以人为本,重要的是要以劳动者为本;社会和谐,重要的是劳动关系的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每一位劳动者生存的经济基础和基本保障,也是其融入社会、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因此,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和谐发展、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通过法制化的手段确立国家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相协调,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是我国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和重要内容。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提供了法律保障。两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在建设以《宪法》为依据、以《劳动法》为基础、以《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为主干、以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又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记者:那我们应该如何全面准确地掌握《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
赖尚造:《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一是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等。为此,《劳动合同法》对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主要体现在针对存在的问题,补充和修改有关规定。如加重了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加大对试用期劳动者的保护力度等,以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二是促进劳动者的就业稳定。目前,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这一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就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了其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规划,也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比如,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促进创新、促进公平竞争,新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为了适应企业结构调整、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放宽了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就业促进法》以扩大就业、市场就业、公平就业和统筹就业为指导,明确了促进就业的基本方针,明确了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明确了劳动者权利义务、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并对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法律规范。
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学习“两法”,认真实施好“两法”,牢固树立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的理念,提高充分运用两法等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增强做好就业工作责任感,提高解决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
要在全体劳动者中开展两法学习宣传工作,倡导全体劳动者学法辨是非、守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通过学习宣传,使劳动者牢固树立劳动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通过学习宣传,使劳动者学会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落实两法,增强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意识和能力。要在学习贯彻中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凡违法的必须立即纠正。要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保障权利提供保障,并督促劳动者履行相应义务,树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良好社会形象。
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两法,切实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职责,自觉维护两法的权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公正有效地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司法诉求。
记者:我们应该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
赖尚造: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抓紧依法对我市制定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切实做好现行相关法规政策与两法的衔接,形成以“两法”为主导、以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为依托的工作制度体系。
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依法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及时分析研究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变化,做好劳动关系预警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宏观动态管理。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要大力加强监察执法工作,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以及简化仲裁办案程序、改革庭审方式等措施,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实现对劳动合同争议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进一步推动就业再就业各项基础工作建设。一是各级政府进一步明确促进就业的法律责任和职能任务。二是要完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更有效地发挥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的作用。三是要认真研究现行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与《就业促进法》的衔接问题,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按照法律规定作相应的延续、扩展、调整和完善,逐步形成制度化的长效机制,更大地发挥促进就业效应。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强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五是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规范管理,加强对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指导职业中介机构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努力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六是加强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基础建设,强化企业的职业培训责任,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满足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有效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七是进一步加强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和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定统一规范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信息发布制度,逐步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是民生之法,和谐之法,我们有理由相信,两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必将对我市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就业、保障民生发挥积极而深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