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台劳社 -> 新闻快讯
我市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站内搜索
作者:未知 来源:局办公室
日期: 2007-9-25
     日前,市政府发出通知,决定自今年9月1日起,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7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6.4元;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7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6.0元。调整后,全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比上年提高了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标准比上年提高了0.7元。
 
文章页数:[1] 
放大字体显示 缩小字体显示 打印文章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