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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部署《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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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旭燕 严为婧 来源:黄岩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日期: 2007-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8月30日,黄岩区召开三方协调制机工作座谈会,部署《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为明年这部法律正式施行创造条件,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本次三方协调会议,围绕着三个问题进行,一是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二是增强企业和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的覆盖率;三是围绕大力加强《劳动合同法》的监察执法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专门培训等多种方式,在广大用人单位、劳动者中宣传和普及《劳动合同法》,使用人单位、劳动者领会本法的精神,掌握本法的内容,自觉遵守和执行法律的规定。工会组织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帮助、指导、监督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用人主管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规定,不断改善用工环境,提高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保持劳动者队伍的相对稳定,促进企业的发展。经协商,最终,三方对大部分问题取得了一致,这些形成的建议有关部门在下半年工作中予以采纳,从而在我区全面铺开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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