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台劳社 -> 社会保障->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政策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2007年度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函
站内搜索
作者:医保中心 来源:未知
日期: 2007-8-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人事局、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通知》(台房金[2007]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07年度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作相应调整,请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在8月25日前做好人员和基数的调整申报工作,9月份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征缴。
  
 
 
 
台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二00七年八月三日
文章页数:[1] 
放大字体显示 缩小字体显示 打印文章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