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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两免两优”政策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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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路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日期: 2007-8-2

    2003年至2006年,路桥区被征用土地达到11225.1亩,被征地农民近1.9万人,大量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成了各界关注的社会问题。为此,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路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实行了“两免两优”举措,逐步缓解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两免”即两个免费服务:一是免费提供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服务,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为提高失地农民就业能力服务,包括把劳动保障、农业、水利、科技、建设、社会团体等有关部门和行业现有的培训基地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同时鼓励投资兴办民办培训机构。二是免费提供失地农民的就业服务。今年取消了原来的职业介绍收费制度,免费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和职业介绍服务,并且通过完善镇、村两级就业服务网络等途径把及时、有价值的就业信息送到失地农民家门口。
   “两优”即两项优惠政策: 一是在就业安置过程中给予优惠。把被征地农民就业数量同用地规模挂钩,鼓励用地单位和企业优先安排失地人员就业,要求重点和成长型企业,招收本地工人必须占有一定比例,奖励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二是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被征地农民给予优惠。鼓励支持被征地农民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被征地农民参照下岗失业职工的办法,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同等的再就业政策,同时将失地农民纳入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范围,提高他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积极性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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