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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07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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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台州市医保中心
日期: 2007-6-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6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浙劳社老[2007]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度(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范围确定如下:2006年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2070.00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1104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5518元。从2007年7月开始执行(事业单位临时人员参照执行、正式在编人员基数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请各工伤参保单位在6月25日前做好人员和基数的调整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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