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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10元钱就可维权执行案件先执行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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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台州商报 来源: 史春波
日期: 2007-4-6
      “去年诉讼费合计350元,而今年只需50元,少了很多。”昨日,黄岩的王先生切实感受到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的好处。去年下半年他曾因夫妻不和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关系仍没有改善,他准备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这几天,到黄岩法院立案接待大厅咨询相关事宜的群众络绎不绝,立案法官热心地进行宣传指导,大家了解后纷纷拍手叫好:“老百姓的案件很多是一些小案件,现在1万元以下的案子只收50元,是实实在在的便民!”“5万元的案子以前要2000多元钱,现在只需要1000多元了。”
  国务院新近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从4月1日起实施,诉讼费用下降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在新办法中,财产类案件、离婚案件、劳动争议案件、行政案件以及调解和简易程序诉讼的费用都大幅度降低。其中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不超过1万元的财产案件,仅收取50元;而农民工10元钱就可维护权益;困难群众打官司则可视具体情况减免诉讼费。此外,执行案件将实行先执行后收费,申请人将不再预交执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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