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参保宣传和监管工作力度,增强非公企业参保积极性和自觉性。一方面加强宣传力度,使非公有制企业业主认识到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障,既可以稳定企业职工队伍,又可以激发职工的创造力,体现了非公企业对职工的尊重和关爱;同时,也让广大非公企业职工认识到,自觉参加社会保障,是对自己生活和健康的保险,也是对自己未来生活的保障。另一方面强化监管力度,把非公企业扩大社保覆盖面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税务部门在社保基金征收中,把对非公经济的征缴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内容进行奖惩,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工商和劳动保障部门在每年工商登记、企业审验和劳动监察中,把非公企业从业人员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督促他们及时参加社会保障。
二是采取灵活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非公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率。制订优惠政策,对录用下岗失业人员的非公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根据非公企业从业发展参差不齐和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采取养老保险参保“两结合”,即强制征缴和分布实施相结合,“统一制度”和“双低政策”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适应不同非公企业和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使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对部分特殊企业的特殊对象允许实施前补后延,如福利企业;针对东港集团等大型非公企业,在本企业工作超过十年以上的人员,从参加工作起补缴养老保险费。完善非公企业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制度,制定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参保的政策和相关配套措施。从2006年开始,全面启用工伤保险新程序,并与地税部门积极联系,纳入地税征缴,大大提高了非公企业社会保险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