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台劳社 -> 新闻快讯
椒江区社保中心开展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站内搜索
作者:芳媛 晓菊 来源:椒江区社保中心
日期: 2007-4-5
   
      为进一步杜绝虚报、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营,椒江区社保中心决定于每年4月份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认证对象涉及椒江区社保中心发放养老金和生活补助费的的退休(职)人员、遗属、精简退职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享受椒江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待遇的人员,以及由台州市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放养老金和生活补助费的在椒江居住的退休(职)人员、遗属、精简退职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
      认证时间为每年4月份,认证地点按户籍所在到指定的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劳动保障站、村委员认证。异地安置人员到居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派出所协助认证。
      椒江区社保中心将对已认证的人员,经审核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的,继续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如在限定期限内未认证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暂缓发放养老金。经审核,确认其亲属或他人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将严格按规定,追回虚领冒领的养老金,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文章页数:[1] 
放大字体显示 缩小字体显示 打印文章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