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椒江区有关部门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业民工工资管理的实施办法》,积极在建筑行业民工工资发放实施“二牌”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牌”指的是“工资发放公示牌”和“维权举报导引牌”。“工资发放公示牌”包括发放单位、发放时间、发放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减发的项目、月工资金额及日钟点工金额等内容。建筑企业(总公司)、项目部(分公司)对民工工资发放应实行专人负责,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对委托代领工资的要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维权举报导引牌”则公布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受侵害之后的维权步骤和劳动保障投诉电话,方便农民工及时得到劳动部门的帮助。按照椒江区有关部门要求,各建筑工程项目部必须在工地现场或民工宿舍等显眼处设立橱窗,公布“二牌”并接受劳动保障、城建、工商等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无上墙公示“二牌”的、虚领、冒领工资造成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到位的、建筑公司或项目部将受到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
(椒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陈 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