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继续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为目标,以机构、队伍建设和制度创新为重点,全面推进劳动争议处理各项工作。具体来讲,要切实抓好以下五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队伍建设;五是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结案率和调解率,争取年结案率达到95%以上,调解率达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