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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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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雪薇(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教授,政治局第17次集体学习讲解老师) 来源:未知
日期: 2006-12-5
                
    六中全会公报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党和人民团结奋斗,这是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需要。因此,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成为全体党员的表率,全体共产党员要成为全国人民的表率。实现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是题中应有之义。 
  我们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沿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切实地加强了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有效地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总体上说,我们党内是和谐的,能够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和统一,不愧为人民所信赖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备的先决条件,我们对此深信不疑。
  但是,还必须看到,党内也存在着不和谐的因素,在党员干部中,有的理想信念淡漠,有的对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阳奉阴违,有的对人民群众的疾苦和社会突出问题麻木不仁,有的搞腐败“前仆后继”,等等。总之,我们党需要正视和解决的现实问题还不少,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党内要和谐,必须按党章办事。党章是我们党内的根本大法,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是实现党内和谐的根本保证。维护党章尊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对党内和谐建设具有示范意义。
  全党真正搞清楚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问题,真正贯彻好民主集中制,是维护党章宪法根本原则的大问题。学习贯彻党章,要运用党章教育和纠正党员中存在的那些不符合党章要求的错误思想观念,要运用党章处理党员干部中那些对党中央、国务院正确决策阳奉阴违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要运用党章惩治那些腐败变质的蜕化分子和分裂党内和谐的破坏分子,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从严治党和实现党内和谐的有机统一。
  如何实现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六中全会的《决定》。要集中精力把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落到实处。
  促进社会和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共产党员既要成为带领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贴心人,与此同时,共产党员又必将在为人民服务之中,在构建和谐社会之中得到教育、提高,接受群众最直接的监督,从而更好营造党和群众鱼水相依的联系,这必将大大增强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更加辉煌,惠及十多亿人民的小康社会将会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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