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经济类型分,国有单位中女性从业人员6.51万人,分别占女性从业人员总数和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49.0%和40.4%;集体单位0.80万人,分别占女性从业人员总数的6.0%和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24.2%;其他单位5.98万人,分别占女性从业人员总数的45.0%和其他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27.2%。三种经济类型中,除其他单位的女性从业人员数比上年末增长22.3%外,国有和集体单位的女性从业人员数均比上年末减少,减幅分别为2.1%和17.5%。
按企业、事业、机关分,女性从业人员就业于企业的有7.41万人,占女性从业人员总数的55.8%;事业5.13万人,占38.6%;机关0.75万人,占5.6%。企业和事业女性从业人员数分别比上年末增长8.9%和3.7%,机关女性比上年末减少81.2%。
按三次产业分,有六成以上女性从业人员就业于第三产业,人数为8.82万人,占女性从业人员总数的66.4%;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分别为0.14万人和4.33万人,分别占女性从业人员总数的1.1%和32.6%。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在二十大行业中,女性从业人员占该行业人员总数50%以上的有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共1.55万人,占62.2%;教育2.82万人,占54.6%;住宿和餐饮业0.56万人,占52.5%。女性从业人员比重较高的行业还有制造业3.43万人,占45.6%,批发和零售业0.71万人,占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