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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参保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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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 2006-9-12
  审批依据:《台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台政发[2001]85号)、《台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台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台政办函[2002]125号)
  办事程序:
  1、单位信息变更:由单位填报《参保单位变更登记表》进行变更,并提供新的事业单位成立批文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应及时到市地税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2、个人信息变更:由单位或个人填报《参保人员信息修改申报表》进行变更(身份证升位暂不需办理),提供新的身份证复印件,需享受公务员待遇的还须提供人事局编制证明,并随带IC卡、证历本以便及时更新。
  办理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165号二楼
  办理机构:台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每月20日前
  联系电话:0576—8556022
  办理期限:当场办理
  申办对象资格:有相关信息变更的已参保单位及个人。
  投诉监督电话:0576—8556021
文章页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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