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核准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的学员(除按规定凭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工种外)经考核合格,颁发《浙江省技术培训结业证》。
收费标准:根据浙价费〔1999〕437号和财综〔1999〕109号有关规定,职业技术培训结业证工本费收费标准2元/本。
办理地址:台州市政府大楼545室
办理机构: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工资和技能管理处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6—8510507
办理时限:7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台州市境内已从业或将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员。具体条件为:经培训机构组织考核合格。
投诉监督电话:0576—85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