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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失业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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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日期: 2006-9-8
              台政发[2000]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切实做好“两个确保”(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保险等各项工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5月,市政府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0〕68号)精神,将失业保险扩面人数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发出了《关于下达社会保险扩面和再就业工作有关指标的通知》(台政发〔2000〕81号)。但从当前工作情况看,失业保险扩面工作任务艰巨,形势比较严峻。据统计,1至8月,失业保险新参保单位只有252家、948人,而由于企业转制、改制、职工失业和职工退休等原因,减少了18073人,总参保人数较1999年减少了13125人,出现了负增长。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企事业单位领导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认识不足,意识不强,参保的积极性不高。这种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执行。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工作,确保省里今年下达给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净增3万人指标的全面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失业保险扩面工作的重要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精神上来。坚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要认真分析现状,采取有力措施,扭转失业保险扩面的被动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继续大力宣传实施失业保险扩面的意义,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失业保险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实施的一项制度,具有社会互济的特点,每个职工并非都会失业,但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职工,都有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为失业职工提供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经费保障。
    三、明确重点,确保到位。根据现实情况,下半年失业保险扩覆重点是事业单位。全市事业单位职工总人数约8.36万人,现在已参保的有5.31万人,尤其是教育、卫生等系统人数多、参保少,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扩面到位。
    四、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联动。各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的指导。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所需资金在其支出预算中列支,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部门应将失业保险费列入预算;对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适当增加预算;对企业化管理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要在自有经费中列支。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办理年检时应查验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失业保险扩面任务的完成。各地要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及时参保,是否及时申报缴费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拒不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负责人,要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给予罚款、加收滞纳金、警告等处分,并予以新闻曝光,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附件:《1-8月全市失业保险参保进度表》(略)
                                            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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