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的通知》(台市委办〔2006〕29号)、《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市委办〔2005〕99号)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2006年度市直机关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通知》(市直工委〔2006〕8号)精神,现就2006年度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三届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台州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我局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的人民满意机关,促使我市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1、在巩固和深化创建满意机关、文明机关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今年创建“人民满意机关”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市委提出的“七个减少”和“四不”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并按照全市劳动保障2006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各项职能,抓好全年各项指标的落实,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在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深入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倡导创新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新任务的要求,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使机关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进一步坚持勤政廉洁,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做到廉洁自律、勤政高效,不断提高机关整体工作质量、水平和成效。
2、在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和创建学习型、规范化党支部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要严格按照200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标准(详见附件1),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努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坚持理论学习制度,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职责,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监督职能,积极推进机关文化建设。三是切实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规范化、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四是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各项争先创优活动并争取入围获奖。
三、活动安排
整个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3—4月)。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学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工委有关文件和市领导讲话,领会精神实质,对照“人民满意机关”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回顾去年满意机关评议活动以来的情况,查找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存在的不足,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召开动员大会。4 月11日召开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统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提高对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重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明确目标和要求,齐心协力搞好创建工作。
三是制定创建计划。根据去年满意机关评议活动反馈意见,通过各种形式,认真查找我局工作的薄弱环节,结合当前开展的以新农村建设活动为主题的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和今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重点,制定详细周密的整改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使创建工作更具前瞻性和有效性。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阶段(4—6 月)。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及求真务实“七个减少”等主题教育活动,并贯穿于整个创建活动始终。主要做好以下六个相结合:
一是与《党章》教育相结合。将 4月份定为党章学习月,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学习党章、增强党性”专题报告会,召开学习心得体会座谈会,并组织一次开卷测试。通过学习,提高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与荣辱观教育相结合。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读本》,深刻领会“八荣八耻”的含义及其重要现实意义。请市委党校老师作“牢记八荣八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题辅导课,同时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组织一次“劳动保障工作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大讨论,并要求全体党员每人撰写一篇学习体会,使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主义荣辱观认识得到升华。
三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台市委〔2006〕1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系统如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思路。认真开展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着力抓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
四是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按照全省机关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逐条对照台市委办〔2006〕46 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七个减少”和“四不”工作要求,减少文件、会议,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减少迎来送往,多化时间与精力进行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劳动保障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减少繁文缛节,求真务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减化办事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相互攀比,以平常心对待名利,以进取心对待工作;减少浪费现象,树好机关形象;减少评比活动,减轻下级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负担。领导及机关干部下基层,做到“四不”:不挂欢迎横幅、不需基层准备书面材料、不需突击搞卫生、不必准备香烟水果,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减少基层负担。同时结合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督促各具体办事部门、各经办机构在工作时限、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质量上讲信誉、重实效。真正实现说到了就要做到,做到了就要做好,让人民群众满意,取信于民。
五是与学习型机关建设相结合。根据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工作要求,排出工作计划和全年学习安排。坚持每周半天学习制度,开展每季度读一本好书活动,不定期组织交流。在“七一”、“八一”等节日期间由党支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六是与年初确定的劳动保障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创建活动的相关责任,人人以身作则促创建,各司其职,加大工作、督查、指导力度,确保今年劳动保障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7—10 月)。主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开门纳谏。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下基层,深入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认真聆听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布征求意见热线电话等方式,征求普通市民的意见、建议。通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快更好地发展劳动保障事业。
二是整改提高。对市满意办组织的第二次督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不同单位、不同层次、不同阶层、不同方面、不同人员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分析、比较,吸收合理成份,进一步抓好创建活动,并以积极的姿态接受万人评议。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成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创建“ 人民满意机关”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领导小组每季度初研究创建活动有关问题和调整有关工作安排。具体工作实施分别由机关党委负责。
2、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与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创建学习型、规范化党支部等工作既密切联系又各不相同,要把有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安排部署,机关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要精诚团结、协同配合,扎实有效地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
3、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两个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要分别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及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和各党支部及每一个党员,努力做到本职工作和创建活动两不误。
附件:1、200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标准(略)
2、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