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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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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日期: 2006-9-6

    事项名称: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设立职业介绍机构审核)

    责任处室:台州市就业局           联系电话:8201858

    办理对象:在台省部属单位和拟在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

    1.有规范的机构名称、组织章程、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设施;

    3.有不少于5万元的注册资本;

    4.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开办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申请;

    2.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

    3.有关固定服务场所、设备和资金的证明;

    4.从业人员名册及相关资料。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台州市就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及资料

    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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