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分工
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领导议事机构
人事任免
规划公报
局属单位
便民服务项目
县级劳动保障局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部颁规章及文件
省级文件
本市文件
政策法规
就业服务
台港澳及涉外就业
办事指南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农村社会保险
基金监督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女工及未成年工保护
工资福利
表格下载
政策法规
政策解答
办事指南
机构目录
职业分类
高技能人才培养
再就业培训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职业技能鉴定
技校教育
在线咨询
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仲裁
法制宣传
行政复议
您当前位置:
台劳社
->
各地动态
山东:更多失业保险基金将用于促进就业
站内搜索
按标题搜索
按内容搜索
作者
:赵小菊、赵永德
来源
:大众日报
日期:
2008-7-24
日前从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在现行政策范围内,今年山东省将通过提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的使用比例,适当提高两项补贴标准,安排更多的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
2006年,山东省被列入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探索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功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享受上述补贴和贴息的对象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据了解,山东省目前失业保险基金历年滚存结余90.1亿元。累计为33.8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了失业保险待遇,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扩大试点的支出近2000万元。
文章页数:
[1]
版权所有
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我们
All rights reserved.200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