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讨论了全面改善民生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如下66条决定。
一、全面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
1、全面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全面改善民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所在,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任务,更是全市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迫切愿望。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大力推进创业创新,不断发展民营经济,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努力构建民生社会,全面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对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我们在民生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全面改善民生任务还十分艰巨。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实施“三个台州”战略,加快推进全民创业、全面创新,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根本,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八大目标,完成十大任务,努力打造全市人民共建共享的幸福台州,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
3、全面改善民生的基本原则:坚持发展为先,民生为本;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
4、全面改善民生的主要目标:一是经济更加发达。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4%以上。二是生活更加宽裕。全民创业广泛开展,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能够得到就业。城乡居民收入普遍增加,恩格尔系数进一步下降,基尼系数控制在 0.4 以内,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三是保障更加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身心更加健康。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网络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与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反映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部分主要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五是环境更加优美。实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使台州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让全市人民在优美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六是文化更加繁荣。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9.5年以上,教育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活动更加活跃,全市人民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七是民主更加充分。民主制度更加健全,民主形式更加丰富,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八是社会更加稳定。社会管理体系健全,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安居乐业局面更加巩固。
二、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5、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逐步提高教育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深化教育改革,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教育公平。到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小学不低于500元、初中不低于800元,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率 99%以上。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全市人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教育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6、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积极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城乡和校际之间的均衡配置,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施向农村倾斜的教育政策,进一步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并转改”,着力解决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育基础薄弱问题,保证所有学龄儿童都能接受较高质量的九年义务教育。加强学前教育。加快幼儿园的布局调整,大力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每一个乡镇至少都要建设一所规模化、规范化的中心幼儿园,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办学水平。
7、高质量普及高中段教育。加快高中结构和布局调整,加快初高中脱钩,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办学规模。积极发挥优质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高中段教学质量。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逐年提高省一级重点中学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的比例。加强对高中段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8、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强化实践环节教育。推进“双证制”,加快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逐步扩大城乡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的覆盖面,办好面向农村的中等职业学校,提高农村人口受教育年限。优先落实职业教育相关资助政策,实施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专业的一二年级学生免学费政策。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职业培训,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
9、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以构建区域服务型高等教育体系为主旨,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第一要务,深入实施高校创业创新十大行动计划,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凝练品牌,形成特色鲜明、发展和谐、服务有力的地方高等教育体系,为台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10、完善教育保障机制。提高基础教育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标准。进一步健全助学政策体系,不断扩大资助面,加大教育救助力度,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促进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加快市聋哑学校建设。按照同城同待遇的要求,多渠道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免除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杂费、借读费。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教师培训“领雁工程”,探索建立城乡教师和校长的双向交流机制和轮岗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待遇政策。
三、积极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
11、坚持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并举。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落实创业贷款、财政贴息担保制度,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到 2012 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12、完善市场调节、政府推动、城乡统筹、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政策,加强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统筹城镇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形成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制度。
13、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重点针对当前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14、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采取“政府买岗”、开发公益岗位、对安排困难人员就业进行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办法,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就业问题。探索建立“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动态消零的长效机制,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对农村低保户采取免费定向培训、就地就近转移等多种措施,帮助农村低保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15、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更新就业观念,拓展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能力。认真落实毕业生见习培训等扶持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制度,深入实施“一村(社区)一大学生”计划,做好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激励措施。大力推进创业教育,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实施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16、完善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按照“中心城区有市场、主要乡镇有网点、街道社区有窗口”的目标,加快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和农村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17、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大力推进各类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健全职代会制度,推进和谐企业建设。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劳动执法监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18、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增长。必须加快经济发展,不断增强经济实力,才能使可供分配的财富持续增加。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新一轮创业创新,实施“三个台州”战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政策,不断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着力提高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众收入水平。到2012年,国民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0770元、12250元。
19、促进农民增收减负。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专业化水平,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农民持续增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农信担保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扩面工作,加快征地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坚持和完善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
20、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低收入群众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以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中心,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为重点,建立“一户一策”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低收入农户生产经营帮扶、水库移民、下山异地脱贫和转移就业服务。健全农村扶贫开发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区域协作、结对帮扶和社会参与力度,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切实帮助低收入农户增加收入。
21、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快建立由基层工会和企业职工参与的企业工资增长共同决定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强劳动定额和工时等劳动标准管理,推动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使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相协调。依法建立同工同酬的工资制度,重点解决好农民工福利待遇偏低问题。
22、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工资监管,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创造公平机会等措施,保护群众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防止两极分化,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致富。
五、不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23、加快城乡社保体系建设。着眼于率先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企业职工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形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转续办法。到2012年,全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0万人、80万人、155万人、63万人、3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9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巩固在90%以上,人均筹资水平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 200 元以上;残疾人就业安置率和托(安)养率分别达到90%、85 %。
24、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健全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加快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城镇未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扩大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范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
25、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长效筹资机制,不断提高参保率和保障水平。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依法将所有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实施工伤保险全覆盖。
26、积极稳妥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双低标准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险办法,对农民工集中的企业,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的原则,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研究制定农民工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续的有效办法。
27、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完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机制。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价格补贴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办法,巩固提高农村“五保”与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以及教育与住房等救助水平,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和无人监管的神经病患者的救助工作。建立临时社会救助制度,对低保边缘群众和其他突发灾害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社会救助。完善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建立正常化的困难救助运行机制。
28、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以发展老年福利为重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老年公寓等设施,增强社区照顾功能,健全社会化服务机制。切实保障公办福利机构满足“五保三无”对象、困难老人供养和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所需,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儿童福利事业、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推动社会福利事业逐步从救助型、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29、加强残疾人生活保障。逐步建立针对残疾人的特惠救助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全面实施以解决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居住、基本康复、重度残疾人基本照料为重点的“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扶持残疾人就业和创业,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救助,增强面向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六、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30、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着眼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12年,平均期望寿命77岁以上,城乡社区卫生机构覆盖率达到 90%,全市千人医生数 2.1 人、护士数1.38人。
3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执法、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信息预警预测报告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
32、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到2012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全市建立起网络体系健全、机构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齐全、功能服务完善、运行管理科学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大中型医院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制度,切实提高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覆盖率和利用率。加强农村、社区医护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惠民医院建设。加快“名院、名医、名科”建设,提升特色专科医疗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建立有效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医患合法权益。
33、建立医疗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和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减少药品中间流通环节,努力降低药价。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医疗机构收费管理,有效调控医疗费用。
34、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实施医疗服务提升工程、农民健康工程、重大疾病防控工程三大民生工程,努力实现“户户拥有社区责任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促进“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格局的形成。继续实行两年一次的农村居民免费体检,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大病救助制度。制定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七、着力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
35、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把解决住房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调整优化城镇住房供应结构,加快建立适应全体居民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到 2012 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家庭占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比重达到90%,城镇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覆盖率68%。
36、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扩大保障范围,完善保障方式。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着力形成以廉租住房为重点、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农民工居住条件改善等多渠道并举,多形式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严格界定供应对象,严格上市交易管理。因地制宜地加快旧住宅区综合改造,以房屋维修养护、完善配套设施、绿化美化环境、提高节能性能为内容,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把综合改造的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城镇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通过限价商品住房、经济租赁住房等各种方式,切实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37、切实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两规衔接,保障村民建房规划落地。优先安排土地指标,保证农民建房的合理需求。建立和完善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覆盖面,稳步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不断提高农房建设水平和防灾能力。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加大对违法建房的查处力度。
38、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城中村改造时可建设面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可集中建设面向农民工的集体宿舍,督促和引导用工单位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
39、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解决好城镇房屋拆迁群众的居住、就业、入学、就医、交通等实际困难,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完善城乡一体的出租房的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城市居民特别是新进入城市就业安家的各类人群通过租赁等方式,解决居住问题。
八、全面优化人居环境
40、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着眼于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着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多城同创”活动,加强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到2012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率55%,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18吨/亿元。
41、全面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严格环保准入,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切实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重点推进水污染治理和工业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做好土壤、矿山、河道等生态修复保护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系列创建。深化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严防污染反弹。全面实施11个重点监管区摘帽整治实施方案,推进11个工业区生态化改造和建设,确保完成省市级重点监管区深化整治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任务。加快以中心镇为重点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12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工程。通过三年努力,基本解决全市各地突出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环境质量基本符合功能区要求。
42、加快城乡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交通、电力、供水、环卫、邮政、信息、电信、广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加快新农村建设,启动新一轮“百千工程”,全面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力争全市绝大部分村庄的环境得到基本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有根本改变。加强城乡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监管,提高污水、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加快农村改厕行动,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加快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民“饮水难”问题。加快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实施居民小区“黄水”治理。加强水环境整治力度,加强流域环境管理,实现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推进生态公墓建设,规范公墓收费。加强海岛渔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海岛居民水、电、交通等问题。以“强塘固房”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避灾场所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43、完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政策。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格分区环境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贸易、土地、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完善环境税收政策,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开展跨产业排污交易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污染损害和生态破坏责任赔偿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强化环保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全面实施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节水节材工作。
44、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大行业投入,优化经营模式,调整线网布局,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和城乡公交一体化,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九、大力加强公共文化建设
45、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牢固树立文化为民、文化靠民、文化惠民的理念,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文化大市、体育强市建设,继续推行“百分之一文化计划”,推进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广泛开展,以基层文化站和文化俱乐部为阵地,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以文化繁荣促进社会和谐。到2012年,全市每万人口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体育人口比率达到 4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5平方米。
46、大力发展公益文化事业。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力度,优化布局结构,创新运行机制。深化公益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重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抢救和保护工作。做好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文化事业。
47、加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大力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事业,深入实施文化研究和文化精品工程,繁荣文艺创作,鼓励创作和提供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大力弘扬天台山文化、台州海洋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完善提升台州人文精神,增强台州人民的文化认同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48、加快城乡公共文化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基层文化覆盖工程”,全面创建适应群众需要、功能基本健全、符合一定标准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俱乐部。继续抓好文化先进县、东海明珠乡镇、省级文化示范村、基层文化俱乐部、文化示范户创建活动。充分运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农民信箱”等信息化工具,切实抓好“彩虹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低收入群众文化保障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加快文化资源整合力度,实现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率和收益面。
49、增强新闻媒体服务全民的能力。加强“数字台州”建设,组织实施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广播电视节目在农村的无线覆盖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创建民生专栏,通过各种媒体及时报道典型、总结经验、集思广益,形成全社会关注民生问题、支持和参与解决民生问题的浓厚氛围。
50、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探索文化下乡活动与农村农民对接的有效方式,扩大农民对文化的自主选择权,继续实施送戏、送电影、送书下乡活动,通过“种文化”和文艺骨干培训、农民文艺汇演等方式,提高农村文化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农村文艺队伍,大力扶持民间剧团发展。积极组织社区文化活动,倡导开展全民读书活动,争创学习型社会。积极创建省级体育强市、强县(市、区)、强镇(乡)和小康体育村,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依托社区、乡村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体育竞赛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城乡居民健康体质。
十、努力保障人民民主权利
51、建立健全民主政治制度。创新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监督权。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为依托,其他基层组织相互配合、协调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
52、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推行“两推一选”,着重完善干部提名、竞选等民主选举程序。深化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五步法”,健全村“两委”联系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全面推行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区居委会直选范围,建立健全城镇社区的居民委员会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53、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深化“民主恳谈”制度,探索民主恳谈的新形式、新机制。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公共决策要公开听取意见,推进和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制度。
54、深化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加大经验总结和改革创新力度,落实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重要决策征求意见、代表联系党员群众、代表述职评议、代表任期内管理、代表团(组)活动等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使常任制试行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55、推动城乡社区建设。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为目标,继续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使社区形成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的良好局面。
56、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推进社会组织分类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7、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利救济机制,确保公民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得到依法维护,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到2012年,食品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90%,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85%,确保安全生产“三项控制指标”零增长。
58、健全社会管理体系。深化“平安台州”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推进以基本服务均等化为核心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的管理,改善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推进“法治台州”建设,深化普法教育,依法建立公民权益保障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益。
59、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积极推广“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情沟通日”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预防并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60、加强公共安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各类预案,健全管理体制,加强联动处理机制建设,落实相关应急保障和预防措施,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强化以食品药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切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劣行为,开展消费维权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市场活动,进一步改善消费安全环境。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加强对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商品价格监管,保障基本生活品供给,努力保持物价稳定。
61、加强司法保护。依法打击在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生态资源、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刑事犯罪,加强对涉及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法律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机制,建立涉及民生案件的便捷审查办理机制。加大司法执行力度,完善执行协调配合机制。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注意发现和研究涉及民生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强化从源头上预防的各项工作。
6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抓好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为重点的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民兵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不断深化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继续推进综治网络向村庄、社区、企业延伸。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达到规范化标准,村居、社区综治工作室达到全覆盖,学校、企业等综治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按照服务大局、联网运作、资源共享的要求,有效整合基层技防资源,大力推进以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重点的科技防范工作。严厉打击以“两抢一盗”为重点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打击黄赌毒和非法融资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十二、切实加强对全面改善民生工作的领导
63、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强力推动、部门全力组织、社会积极参与”的民生工作大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形成覆盖城乡、惠及全市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每年制定民生工作的年度实施意见,明确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把解决民生问题的实绩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着力抓好民生问题的督办落实。充分发挥人大在改善民生方面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等作用,充分发挥政协在改善民生方面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在改善民生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继续开展基层党组织“先锋工程”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基层组织人员报酬和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发挥其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深化完善结对帮扶工作,发动全民互帮互助。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创建民生频道和民生专栏,通过各种媒体及时报道典型、总结经验、集思广益,形成全社会关心民生问题、支持和参与解决民生问题的浓厚氛围。
64、健全财力保障。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确保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解决民生问题,重点向低收入人群倾斜,向农村和农民倾斜,向欠发达乡村和海岛山区倾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整合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效益。建立多元化民生领域建设投融资和运营机制,鼓励单位、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共同投入解决民生问题。
65、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民生问题决策机制,积极组织和引导群众表达诉求,全面系统收集民意,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在参与决策、评估落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管理体制创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部门管理资源整合力度,促进部门之间在解决民生问题上的协商沟通,形成合力,防止各自为政,政出多门。完善“两个社会”考核体系,加大民生指标考核力度,建立民生指数评价体系,增强居民感知度,提高居民满意度,完善依法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
66、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处理和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全面改善民生与切实转变作风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推进办事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实施政务便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深化以“服务‘两创’,增进感情”为主题的蹲点调研促“两创”活动成果,推广“一线工作法”,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真正把全面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研究制订实施意见和专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