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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暨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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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台劳社党组〔2008〕1号
日期: 2008-4-29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暨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暨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系统作风建设,巩固满意机关创建成果,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事业发展,按照《中共台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决定》和《2008年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分阶段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三届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重民生、解民忧、谋民利”,以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为中心,着眼优化发展环境,着眼服务和谐社会,着眼有效预防腐败,努力解决影响和阻碍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促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优化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为改革发展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总体目标:巩固系统作风建设成果,坚持纠建并举、以纠促建的原则,在抓深化、抓提高上有新发展;做深做实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在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有新举措;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上有新突破;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在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上有新提高;加强督导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上有新成效。确保在全市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主要内容
2008年,本次作风建设暨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总体思路是:突出三项重点,深化三项活动,做实六项工作,严格十项责任追究。
(一)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不断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原劳动保障部政务公开规定,继续扩大公开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落实好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事项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及时向服务对象公开。
  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清理政府信息,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加快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围绕行政收费、公务消费、重大投资工程预决算等财政管理领域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权力项目,以实现动态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为重点,落实公示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载体;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公开和网上监督,落实研究重大事项“局务会议纪要”制度和研究重要事项“会审会”制度,在工程建设重要环节全面推行“十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听证论证、社会公示、社会评议、工作反馈、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规范服务相关制度;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信息反馈和责任追究等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形成责任明确、主体清晰的长效机制。
  (二)以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抓深化、抓规范、抓创新的要求,重点围绕行政许可事项、重要信访事项办理和惠民政策落实开展工作。
  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效能建设,规范许可范围、设定条件、许可时限、收费依据以及工作质量,重点抓好信息采集、网上登录、比对检查、书面上报,确保上报情况与网上登录信息相符。加强重要信访事项办理的效能建设,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访事项,建立办理情况档案,实行跟踪问效和动态管理,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效率和质量。加强惠民政策落实的效能建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帐,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创新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重点建立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效能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AB岗工作、责任追究等基本制度,在各级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对工作职能、许可事项、办事流程等进行全方位公开,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努力解决制度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促进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听证质询等形式,采取自查、联查、抽查等方式,经常进行效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影响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措施,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坚决纠正违背政务诚信、行政行为失当、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加强社保基金、专项资金监管,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服务收费行为,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大讨论活动,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实施“三个台州”战略,推进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的决定》,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创新发展理念,坚决抛弃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验主义、惯性思维,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念,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劳动保障行业自律“六不准”,大力整改影响和制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公信度。
  (五)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以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为内容,以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继续深化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要注意总结推广经验,通过媒体、网络、报刊或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经验,使创建活动学有方向、赶有目标;要深入调查本部门服务窗口建设情况,结合实际对基层服务窗口和站(所)的硬件、软件建设提出统一要求,使窗口单位的服务环境、办事程序、内部管理、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和完善;要加强对工作的督察指导,定期调查检查基层服务窗口建设情况,督促窗口单位克服“重表彰、轻建设”的倾向,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日常建设,指导基层部门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不断改进作风,改善服务,规范管理,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全市的服务窗口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六)扎实开展社保基金、专项资金治理和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在征缴、支付、管理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分配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基金管理部门、人员违反基金监管法规政策,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违规操作等行为,认真整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得力、监督机构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政策,建立基金风险控制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贪污、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和违规挪用、截留就业再就业资金案件,确保基金应收尽收、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提高基金和专项资金的社会保障功能。
  认真规范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鉴定、发放和收费等工作,改革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形成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好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七)做实做好六项劳动保障重点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全局副科以上干部均要积极深入一线,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年度工作任务,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积极创新思想,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建立具有我市特色和长期化、普惠化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强力推进社保扩面征缴,稳步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多渠道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促进职工工资收入增长;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年活动,大力推进《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认真做好劳动仲裁和信访维稳工作。真正把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成果惠及于民,用实际工作成效反映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八)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以下损害企业、群众利益和劳动保障部门形象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1、违反《行政许可法》,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审批的,违反审批审核程序,实施暗箱操作的;
  2、官僚主义严重,行政效率低下,该办的事不办,能马上办的事拖着不办,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
  3、不认真履行职能、服务质量低下,服务态度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 
  4、执法监察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企业任意设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限制的;
  5、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要求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收费培训或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向企业收费的;
  6、由于管理不善,致使社会保险基金和各类专项资金被骗取、私分、贪污、挤占和挪用,造成严重损失的;
  7、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特别是商业贿赂案件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案件的;
  8、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不及时、搞形式主义和虚假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
  9、在鉴定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擅自降低鉴定标准或以权谋私的;
  10、其他违反工作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方法步骤
  本次实行市、县两级联动,自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贯穿全年工作始终。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3月份调查研究提出框架意见。4月份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局系统作风建设暨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建设动员部署会。各直属单位、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深入动员,认真部署。
  第二阶段:扎实推进,抓好落实
  5月初至7月,根据市委作风办和市满意办部署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公开监督电话,设立行风监督意见箱、意见簿,聘请民主评议代表、组织开展“阳光热线”、“阳光服务”等活动。对重点单位的建设情况和有关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整改提高,确保工作落实。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认真整改
  9月,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和公开承诺内容,对照市作风办、满意办的情况通报,逐项检查落实情况,以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各界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出的问题逐一核查,认真梳理,深刻剖析,做好自查自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局办公室。
  市局将组织对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适时召开调度会,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推广先进经验,通报存在的问题。
  第四阶段:督导检查,确保实效
11月至2009年3月,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掌握工作进展,解决存在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各县(市、区)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与当地作风办、满意办和服务对象的协调沟通,确保作风及满意机关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劳动保障工作宣传力度。要把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效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结合实际,着力在丰富宣传载体上下功夫,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行风网站、阳光热线、阳光投诉、宣传标语等平台,及时让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在拓展宣传领域上下功夫,坚持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咨询和投诉活动,听民声、问民意、解民忧,达到解决一件、宣传一片的效果;在创新宣传形式上下功夫,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劳动保障政策,普及劳动保障知识,使群众能够真正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要注重平时工作总结,及时向市局办公室反映作风及满意机关建设情况(电子信箱:kingson1119 @126.com)。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要深入基层,重点对各类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进行监督检查,要利用录像、录音、跟踪办事过程等方式进行自我揭短式暗访,了解真实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各单位年内至少组织两次专项检查,市局也将实施经常性、多角度、大范围的明察暗访,下大力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
  (三)定期组织阶段性评议。各单位要聘请一定的行风评议代表、企业代表或监督员,采取听证质询、问卷测评、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收集有关的意见建议,及时对参评部门做出阶段性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工作研究,抓好内容落实。
  (四)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要把社会和群众监督作为促进工作、提高水平的有效手段,开通本级行风监督热线,充分利用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对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要详细登记,认真解答,及时处理和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 
  五、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把作风和满意机关建设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
  (二)坚持群众满意原则。要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不断改进和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使“阳光热线”、“阳光服务”、听证质询等活动与纠风专项治理、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协调联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取得系统作风建设的扎实效果。
  (三)加强协调配合。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加强与当地政府作风办和有关业务处室、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交流互动,切实通过作风建设达到推进工作开展、促进事业发展的目的。
  (四)狠抓工作落实。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方案,要通盘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坚持改革创新与继承巩固相结合,狠抓重点突破与全面带动相结合,运用各种形式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加强监督评议与主动整改相结合,既注重推进改革创新工作的突破性发展,又注重整体工作的协调开展,力争全面创新,全面落实,全面发展。
  (五)落实责任制。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抓行风、抓机关必须带基层”的作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结合实际把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具体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干部职工。要抓好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注重研究探索作风行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大力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作风建设氛围,提高行风建设的实际效果,为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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