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中共台州市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的决定》,5月13日至14日,我市在椒江区大陈镇召开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研讨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办、市农业局负责人,以及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人事劳动分管局长与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赖尚造主持,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正瑞就完善《台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工作有关情况作详细介绍,市政府决策咨询委主任毛平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保处副处长周永水、调研员黄桂荣到会分别讲话。毛平伟主任首先对我市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政策完善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政策完善工作提出了六方面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二要积极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建立健全配套措施;三要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切实做好参保缴费人员的分流转换工作;四要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长期稳定运行;五要根据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原则上应高于城镇低保水平的要求,建立适时适度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有长远的生计保障;六要审慎确定保障形式,落实保障资金。
结合省政府即将出台的《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草案),省劳动保障厅农保处周永水副处长对完善政策有关内容提出了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