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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城北街道率先实施厂房租赁企业欠薪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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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伟 来源: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日期: 2008-4-20
      4月17日,温岭市城北街道召开厂房租赁企业管理工作会议,印发《城北街道厂房租赁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实施意见》,在全市率先实施厂房租赁企业欠薪预警机制。该机制主要包括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出租人连带责任制度、村(居)捆绑式责任制度等内容。
      预警机制规定,今年凡员工在50人以上的城北街道厂房租赁企业,在生产经营注册或年审时,必须交纳相当于职工两个月工资(按台政发[2007]752号文件关于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核定)的保证金,或由街道认可的企业或自然人提供担保后,方可到工商所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和执照年审。此外,厂房出租人要负责对厂房租赁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对厂房租赁企业欠薪和业主逃匿负连带责任;村(居)辖区内厂房租赁企业发生欠薪逃匿事件时,村(居)也要承担相应连带责任。通过街道、村(居)、厂房出租方、承担方之间层层签订租赁厂房企业管理责任状,严防租赁企业发生欠薪逃匿等恶意拖欠工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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