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社会保险“五费合征”工作正式启动。
意见明确五费合征工作目标:争取通过2年的努力,在我市全面实行参保登记、征收机构、缴费基数、征缴流程和数据信息统一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做到企业依法申报缴纳、地税机关依法征收、社保部门依法登记审核、监管部门依法监督、基本实现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目标。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既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以要相互支持、加强协作,确保五费合征工作有序推进。对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的,各有关部门在税费减免、评优评先、政府补贴或奖励、汽车购买、出国考察等方面进行限制,促进缴费单位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