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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多管齐下遏制防范工伤保险的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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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冬玲 来源:椒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日期: 2008-3-15
      最近,椒江区人劳社保局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发现了一起用人单位冒用已参保职工姓名替未参保职工进行工伤认定事件,在经过充分的调查处理后,及时遏制了这起骗保行为,减少工伤保险基金损失近3万元,并对该企业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自2004年大规模推行工伤保险至今,类似于以上的骗保行为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一是:在工伤保险扩面中允许企业员工部分先行参保以求逐步达到全员参保;二是企业到社保部门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后次月才能生效。这就被某些缺少诚信、道德意识淡薄的企业钻了空子。
      为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工作,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自2007年12月1日起,该区规定:企业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将工伤保险费和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一起纳入地税统一征缴;同时该区社保中心也积极配合,购买相关软件供企业使用,企业可以直接在本单位软件上输入参保名单,并且在输入的次日即可生效;没有软件的,在缴纳了员工的工伤保险费后也在次日生效。在此基础上,椒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进行工伤调查时,对于还未实行全员参保的企业以及诚信度较差的企业工伤职工,工伤赔付较大的,坚持与伤者见面并查验有效身份证等,及时发现、杜绝冒名顶替事件的发生,减少了工伤基金损失,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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